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。在我國,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(qū)、鎮(zhèn)(鄉(xiāng))規(guī)劃建設范圍內(nèi)設置、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(chǎn)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、構筑物、設備等。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,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,橋梁,地鐵,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:雨水,污水,上水,中水,電力(紅線以外部分),電信,熱力,燃氣等,還有廣場,城市綠化等的建設,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。
市政工程一般是屬于國家的基礎建設,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、給水、排水、燃氣、城市防洪、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,是城市生存和發(fā)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,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。
研究和教學內(nèi)容包括:工程流體力學,給排水理論、技術和設施,城市廢水處理和回用,污泥資源化技術,污水廠管理與運行,城市垃圾處理以及資源化利用技術,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,清潔生產(chǎn),資源循環(huán)利用,城市生態(tài)理論,飲用水水源微污染凈化處理技術,地下水污染綜合整治等,給排水設計優(yōu)化技術,可再生能源與城市供氣供熱。
20世紀80年代之前,我國常把城市公用設施稱之為“市政工程設施”,主要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、供水、排水…改革開放后,有關研究城市問題的專家提出應以城市基礎設施取代“市政工程設施”的叫法,并得到社會各界普遍的認可。
從事市政工程所涉及到的市政行業(yè)類的人才包括:項目總工項目經(jīng)理市政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市政工程師等等。
市政是指城市道路、橋梁、給排水、污水處理、城市防洪、園林、道路綠化、路燈、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等城市公用事業(yè)工程;
1、道路交通工程。如道路、立交、廣場、交通設施、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。
2、河湖水系工程。如河道、橋梁、引(排)水渠、排灌泵站、閘橋等水工構筑物。
3、地下管線工程。為常見的供水、排水(包括排雨、污水)供電、通信、供煤氣、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。
4、架空桿線工程。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、通信桿線、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。
5、街道綠化工程。行道樹、灌木、草坪、綠化小品(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、游廊、畫架、水池、噴泉等) 建筑物、構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(yè)工程場(廠)、站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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